当前位置: 深圳登报 > 登报资讯 >

深圳登报电话

公 告

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:

我中心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《催告书》(深公积金催告〔2018〕02-XX6号),本《催告书》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

我中心已向你单位送达了《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》(深公积金责限〔2018〕02-XX2号),履行限期已满。经查,你单位未按决定书规定为职工李*民(身份证号码:42010XX76****1415)补缴住房公积金。现我中心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,催告你单位在收到本《催告书》之日起1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为该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合计人民币8071元。

如对本催告不服,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《催告书》之日起10日内向我中心陈述和申辩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补缴义务的,我中心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联系电话:239XX617

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
@深圳特区报登报分类广告自助刊登中心-E登报 深圳登报电话:0755-25318119

ICP备案:粤ICP备17091684号 ©2020 Edengbao.cn Powered by Edengbao.

深圳登报 深圳登报电话 深圳登报遗失声明 深圳登报声明多少钱 登报声明遗失 如何登报声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