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[出口加工区地区
2022-09-22 12:14 浏览:158 深圳公司注销shenzhen_dengbao 深圳登报声明多少钱 深圳特区报登报电话
坪山区[出口加工区地区]法定图则01-01-1等4个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2018年第1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》的规定,现予以公开展示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法定图则情况
坪山区[出口加工区地区]法定图则01-01-1、01-03、01-04、01-10地块位于龙田街道丹梓大道和坪山大道交汇处东南角,均规划为发展备用地(E9),用地面积分别为8867平方米、43587平方米、85569平方米和17039平方米。
二、规划调整情况
从土地集约利用及促进片区产业发展角度出发,现拟将[出口加工区地区]法定图则01-01-1、01-03、01-04、01-10地块用地性质均由发展备用地(E9)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(M1),其中01-01-1、01-10地块容积率为4.0;01-03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.4(依政府批件);01-04地块按现状保留,容积率不作具体规定。
以上调整详见附图。
三、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
(一)现场展示:
1.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
2.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
地址: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
3.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
地址: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
4.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
地址:深圳市坪山区盘龙路38号
(二)网上展示:
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
http://www.szpl.gov.cn
四、展示时间
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,自2018年9月22日至2018年10月21日止。
五、公众意见征询
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“公众意见征询表”,并将填写好的“公众意见征询表”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,邮政编码:518118(请注明“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”或“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”字样)。
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21日(如邮寄,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,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。
六、联系方式
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
联系人:古工
联系电话:0755-28297913
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
2018年9月22日